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档案电子信息化,方便我校师生的同时保证学籍档案转递与存放信息的准确性与实时性,新版教学管理系统档案流转功能正式启用。
一、 适用范围
1.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学生因就职应工作单位要求将档案转递至入职单位档案管理处。
2.档案转递至研究生院:学生经推免、考研就读研究生,应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将档案转递至该校学籍管理处或学院。
3.档案转递至生源地:学生暂无就职或升学计划可将档案转递至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保存。
4.档案转至留服中心:学生因出国留学,将档案转递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情况。
二、 审批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批→教务处学籍科审批;学院务必详细核实学生申请信息填写准确,方可审批通过。
若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申请的,可联系辅导员核实情况后在系统中代理申请。
三、 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档案流转申请需按系统提示,填写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地址、接收单位联系人、接收单位联系电话、邮编,选择转档类别;填写内容务必认真核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档案转寄丢失、损坏,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档案流转申请审批成功后,校历工作日期间,教务处通常会在一周内寄出学生档案,档案寄出后,学生可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查阅快递单号等信息。
3.如因档案不在库等无法申请出库(邮寄),请联系学院辅导员核实档案情况。
教务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