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第052号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相片及身份证号码须与注册证书一同上网备查,因此将进行2015届毕业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20日、21日8:30-17:00(12:00-13:00休息)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6室
二、采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0月20日:
法学院(法学实验班) 8:30-9:40
国际法学院 9:40-11:30
社会学院 11:30-12:0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3:00-15:10
刑事司法学院 15:10-16: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50-17:00
10月21日: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30-9:40
商学院(本科生) 9:40-11:10
外国语学院 11:10-12:00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13:00-13:30
人文学院 13:30-13:50
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 13:50-14:30
2010级双专业双学位(各专业) 14:30-15:30
港澳台侨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15:30-16:00
补拍 16:00-16:30
三、注意事项
1.拍摄前,毕业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信息表"。10月13日、10月14日两天,涉及到的各学院辅导员派人到教务处学籍科(主楼A402)统一领取"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信息表"。填表时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应由学生本人使用钢笔(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2)"院校代码"一项应填写10053。
(3)"院校名称"一项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
(4)"学历层次"一项选普通高校。
(5)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应妥善保管,不得污折,拍照当天携带采集表准时到达。
2.拍照费用20元,拍照前交给‘易拍数码’公司工作人员。
3.在拍照时最好穿有领的上衣,同时应避免穿蓝色上衣(背景是蓝色)。
4.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实际的拍摄进程有所调整,在初定的时间内拍摄不完的向后顺延。
5.各学院应在安排的时间段内,以班级为单位按顺序进入学生活动中心拍摄,辅导员老师应配合学生处做好拍摄的协调和组织工作,避免产生拥堵。毕业生应服从摄影师的安排,按顺序进行拍摄,在等候时不要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及摄影师的工作,拍摄完毕后即离开拍摄场地。
6.为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希望毕业生能够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拍摄,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应于12月31日之前到指定地址(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电话:58691620。)进行补拍,节假日及周一休息。补拍照片费用30元。
因场地等条件所限,我们对在拍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请老师和同学们予以谅解并积极配合,顺利完成学校今年的学历证书相片图像采集工作。
教务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