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籍电子信息化,方便我校师生的同时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与实时性,新版教学管理系统学籍异动功能正式启用。
一、 适用范围
1.休学:学生因病、出国留学、创业等事由,可以申请休学。
2.复学:学生休学期满,符合到校学习规定的,应当在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审批后可以复学。仍不符合到校学习规定或者申请继续延长休学时间的,应当办理休学延期申请手续。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无故不办理复学或者延期申请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因病休学的,在申请复学时应当同时提交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可以复学的证明。经医院复查合格的,准予复学;复查不合格的,应当办理延期或者退学手续。
3.退学: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二、 审批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批→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批→教务处审批;学院务必详细核实学生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事由真实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方可审批通过。
三、 注意事项
1.休复学申请需按系统提示,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扫描件(因病休学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出国留学提供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创业休学提供创业学院出具的审核意见);
2.退学申请审批成功后,学生需下载《离校手续单》,7日内到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学生复学申请时,可选择沿用原培养方案或改用新年级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经选择无法变更,复学申请前务必充分考虑。
4.教务处终审通过,学籍状态立刻变化。涉及需要数据流转的业务(如一卡通等),次日生效;
5.学籍异动进入审批环节后,无法撤销,请谨慎申请;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