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l 4月13日-17日:
①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延期毕业/提前毕业);
② 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并录入汇总表;
③ 17日16:00前学院提交审核通过的汇总表至学籍科;
l 4月18日:
④ 考务科复审学院提交的汇总表;
⑤ 学籍科将审核通过的汇总表返回各学院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一) 延期毕业
Ø 学生在基准培养模式年限内(普通本科四年,双专业五年),未完成学业(除实习和论文外),可以申请延期毕业(普通本科生最长修读年限为六年,双专业最长修读年限为七年)。延期毕业的学生需要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享受在校生待遇。毕业时享受应届生待遇。
Ø “学院审核意见”栏,由所在学院辅导员预先对该生延期资格审核(通过/不通过),“教务处审核”栏由考务科复审(通过/不通过)。
Ø 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或学工书记)签字盖章之后统一交回学籍科(主楼A402)。
(二) 提前毕业
Ø 学生在规定学制内提前修满本专业额定学分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所修课程平均绩点应当不低于3.0,双专业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
Ø “学院审核意见”栏,由所在学院辅导员预先对该生提前毕业资格审核(通过/不通过),“教务处审核”栏由考务科复审(通过/不通过)。
Ø 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或学工书记)签字盖章之后统一交回学籍科(主楼A402)。
注意事项:
名单一经提交,则无法撤回,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