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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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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事项已经变更完毕的在校生用于学籍变更办理:
(1)改名字
【纸质材料:】
①学籍变更申请表;
②公安部门姓名修改或变更证明或者户籍卡本人信息页和登记事项变更页(复印件即可);
③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格式根据电子档案扫描要求(支持jpg.png.),所有上述纸质材料全部扫描后同纸质版一起带过来。
(2) 改民族
②公安部门民族修改或变更证明或者户籍卡本人信息页和登记事项变更页(复印件即可);
③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复印件;
④招办调取录取新生名册(需备注录取成绩为原始分,未享受加分政策);
学籍变更申请表.doc
电子档案扫描要求
① 建议使用扫描仪或高拍仪,请勿使用屏幕截图和手机拍照;
② 请完整扫描每页材料;
③ 请保持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200*200以上;
④ 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
⑤ 每张图片大小请控制在10MB以内;
⑥ 平台仅支持jpg / png格式。
(3)示例(以身份证为例):身份证正反面需要扫描在一页纸上
如需变更学生证请于当月或次月15日(假期顺延至下周一)到学籍科进行登记,与丢失补办学生证一起办理;
一卡通如需变更请联系卡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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