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一般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8 15:32:17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所、中心: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9〕4号)文件要求,一般项目由各校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法大发〔2020〕30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开展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9〕552号)文件公布的立项名单,需结项的项目有: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在学院

通识教育的推理论证训练模式探索

费多益

人文学院

“闻道·寻道·问道·践道”的课外综合育人项目

吕芳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涉外法治人才本科阶段多语种外语能力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田力男

外语学院

二、结项基本原则

  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项目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教务处负责对鉴定和结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成果鉴定

  1.鉴定内容

  成果鉴定工作采取专家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学校遴选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较高学术水平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鉴定内容包括:

  (1)项目批准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

  2.鉴定等级

  (1)优秀:出色完成项目批准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组成员定性评价为优秀的,鉴定结果为优秀。

  (2)合格:较好完成项目批准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组成员定性评价为合格的,鉴定结果为合格。

  (3)不合格:没有完成项目批准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较低或社会影响不明显,专家组成员定性评价未达到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优秀或合格比例的,鉴定成果为不合格。

  3.鉴定程序

  (1)教务处将被鉴定成果和有关材料送交专家组;

  (2)专家组成员在详细审阅基础上,填写并提交《鉴定意见表》,在规定日期截止前交还所有鉴定材料;

  (3)教务处回收并汇总专家组意见,提交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公布结项结果。

四、结项评审结果

  对评审为合格及优秀的项目,学校在《结题报告书》中签署结项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返还申请人;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开展研究,在下一年再次向教务处提出结项申请。

五、工作要求

  1.项目需要向所在学院教学办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2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2套(含原件1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2.上报材料需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主楼A30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8909095,电子版发送至jwcjyk3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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