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7 16:48:28  来源:   点击: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于近期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依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实际,现组织我校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采取分类认定,即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我校获批申报名额21个。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开展实际,学校决定在现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础上开展此次遴选工作。原则上可申报的课程范围如下:

(一)被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被认定为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要求

申报的课程应当于2024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课程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2)、《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

(二)人员要求

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教师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的教师。

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请计划申报的教师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评估自身课程建设情况,根据建设成果积极参与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范围的课程负责人经自我评估后选择申报的应于1214日前将遴选申报表(附件5)报课程开设单位。各开课单位于1215日前将遴选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PDF版、Word版发送至:jwcjwk@cupl.edu.cn,联系人:老师,010-58909093。

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遴选出拟申报课程,并经公示(10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申报课程。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应当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积极参加申报工作。一经被选入申报范围,须按照学校后续申报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完成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准备、说课视频录制、课堂实录、上网申报等各项申报工作,依照学校安排参与申报过程中的启动会、申报集体指导、申报个别指导等工作。

(二)各开课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尽快组织落实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课程教师/团队参与申报工作,并积极支持后期的申报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此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组织工作。学校计划于12确定21门申报课程并召开申报工作启动会;教师于2024年15日前完成说课视频及课堂实录录制工作2024年115日前完成初步文字材料准备工作;130日前所有材料准备完毕,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教务处将于21日前向教育部报送纸质材料。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协助进行申报材料的相关视频制作

五、特别说明

课程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课程材料详见各类课程申报书(附件4)申请参与校内遴选的教师/课程团队无需填写但需仔细阅读并以申报书中的指标对照自身课程建设情况学校遴选公示后予以补充。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老师,电话010-5890909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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