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法大发〔2020〕93号)(附件1),贯彻本科课程建设“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要求,建设一批法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拟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的遴选及建设工作。
一、候选课程遴选工作
(一)遴选计划
2024年学校拟遴选15门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包括线上课程2门、线下课程4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7门、社会实践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1门。
此次一流课程遴选重点培育“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混合式课程的建设要求、方式等见本通知附件2。
(二)遴选范围
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参与申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课程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实行课程团队负责人制,可以以课程团队申报亦可由教师独立申报,每人(包含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限报一门课程。培养方案中的同一门课程不可重复建设。已获教务处相关课程项目资助的课程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遴选标准
课程在同类课程中应具有鲜明特色、良好教学效果,教育理念先进、课程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资源丰富多样、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可测量。课程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建设空间。
(四)遴选流程
课程负责人确定申报课程种类(五选一)后填写《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提交2分钟说课视频。
说课视频要求:1.课程负责人出镜讲解;2.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课程优势与特色(严格对标所选一流课程种类的建设要求)、课程建设计划。3.严格控制在2分钟以内,视频为mp4、avi、rmvb、rm等常见格式即可。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3 excel表格、附件3 PDF盖章版文件、视频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jwcjwk@cupl.edu.cn。教务处提请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一流课程候选课程。以往各单位课程建设完成率将作为此次遴选课程数量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候选课程建设工作
(一)建设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建设、认定均采取分类进行的方式。五类课程建设总体要求如下: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课程思政建设;
2.转变教学理念,深入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3.教师团队能够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4.提高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5.优化教学设计,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6.更新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8.改进课程管理与评价,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五类课程具体建设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一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4)。
(二)建设周期
已纳入候选范围的课程,建设两个教学周期后可纳入一流课程认定范围。课程被认定为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后,应持续建设至少5年。
(三)建设政策支持
此次遴选为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遴选工作,课程建设及政策支持奖励依照《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即纳入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候选范围的,学校给予5万元/门课程建设经费支持(原则上2024年度先拨付经费的50%,2025年拨付剩余经费,教师亦可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向教务处申请调整拨付比例)。
纳入混合式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教师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安排20%-50%的课时线上授课,课时工作量、课酬依照线下课时正常核计。
三、课程认定工作
学校计划将于2025年底启动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认定为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的,自然纳入北京市优质课程、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课程等课程项目申报候选范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我校一流本科建设工作,积极组织课程申报遴选及后续建设,做好本单位教师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应重视建设完成率,建设完成率将作为后续建设遴选的重要参考指标。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冀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9093/9094。
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