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04 08:20:22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已于1130日结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本次选课将在新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本次选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及各位同学充分重视选课工作,各部门协调共同保障选课工作确保维护我校本科教学秩序。

(一)学生选课须知

1.学生选课登录路径为:jwxt.cupl.edu.cn或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网站首页点击新版教学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2.学生应当于正式选课开始前,登录新教学管理系统修改密码并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密码信息;

3.选课制度与政策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4.学生应于选课前仔细学习选课制度政策及本人培养方案,对本次要选的课程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二)学院职责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保证学生掌握选课基本政策及新教学管理系统选课的基本流程,熟悉《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读进度、《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进行相应的专业课程修读指导(如先修课程)。

(三)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宣传部协助做好新教学管理系统选课及其他各业务模块上线使用推广宣传工作;

学生处负责通知各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选课通知、指导工作;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保证校园网稳定,必要时采取一些缓解校园网压力的措施;选课阶段根据学生需求于早800至晚2000开放昌平校区厚德楼、致公楼计算机机房供学生选课。

二、选课日程安排

(一)本次预选课定于第十三周周五(127日)中午12:40至第十四周周二(1211日)上午9:00进行。

(二)正选阶段选课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十四周周五(1214日)中午12:40至第十五周周二(1218日)上午9:00,进行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的正选。此阶段,只允许主修或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的学生选课。

第二阶段:第十五周周二(1218日)中午12:40至第十五周周五(1221日)下午16:00进行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的正选。此阶段,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仍设为可选可退
 12
21日下午16:00选课系统关闭,正选结束。

(三)申请课程扩容:

学生可于12199:00-122012:00在新教学管理系统中对未选上且没有课余量的课程申请扩容,教务处将根据选课需求,参考教师本人和开课学院意见做出处理。1220日下午,教务处将发布扩容通知,扩容通知公布途径:教务处网站、教务处微信公众平台、新教学管理系统等。扩容生效时间为122112:40

(四)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为重修选课阶段;第二周为退选、补选阶段;第三周为打印选课名单阶段。

1.第一周周二(2019226日)下午16:00至周五(201931日)上午9:00为重修选课阶段。本阶段只允许重修不及格的通识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其他课程不得申请重修。

2.第一周周五(201931日)下午16:00至第二周周二(201935日)下午16:00为退选阶段,学生可以根据第一周试听情况自行上网退掉所选课程。本阶段教务处对所有课程的选课权限设置为“不选可退”。

在第二周周二(201935日)下午16:00退选结束。学生上网查询有余量的课程信息。

3. 第二周周三(201936日)中午12:40至周五(201938日)下午16:00为补选阶段,教务处将所有有余量课程的选课权限设置为“可选不退”,学生自行上网选课。

本阶段结束后,教务处不再受理学生退课、选课事宜。

4.第三周(2019311-15日),学院、教学部教务人员应打印选课名单交任课教师。

学生应在第四周上网确认、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及考试备查,并以班级为单位交年级办备案。如发现课表有问题,务必在第四周内到教务处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处理。

                       选 课 日 程 表

选课阶段

12712401211900

第一阶段

121412401218900

法学专业课

第二阶段

1218124012211600

通识必修课、法学以外专业课、通识选修课、法学课

申请扩容

12199:00-122012:00

重修选课

2019226160031900

退

2019311600351600

2019361240381600

 

三、其它说明

(一)具体选课操作请参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使用手册》(见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及《学生选课操作视频》(见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常见咨询-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教程:http://jwc.cupl.edu.cn/info/1066/4045.htm

(二)学生应于126日前完成网上评教,否则将无法参加选课。

(三)关于通识主干课

通识主干课原则上依照学生自身培养方案执行,学生应当注意培养方案中通识主干课程的修读限制,修读限制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四)选课期间选课系统24小时开放(临时关闭除外)。

 

四、本通知内容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务科负责解释。电话:58909093/58909094


附件:学生选课使用手册.pdf

 

 

教 务 处

2018124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