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为了满足2018级学生希望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需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第7周起开始进行2018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补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8级学生,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即前三学期修满专业课堂教学额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平均绩点在3.0以上,重修课在三门以下),可获准修读第二专业。
(二)修读范围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除外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均可作为第二专业修读。
(三)毕业及学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额定学分的,可获得同时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在法学、侦查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国际政治学等五个专业内修读双专业的,授予一个法学学士学位;在工商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等两个专业内修读双专业的,授予一个管理学学士学位;其他情形授予与专业相应的两个学士学位。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6:00。
学生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2.教务处审查
学生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10月26日,审批工作结束,学生上网查询报名结果。审批通过的同学在其个人培养方案中有主修和双专业双学位两套培养方案。
(五)特殊说明
正在修读辅修的同学,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报名双专业双学位。报名成功后,自动终止辅修专业修读;若报名失败,则恢复辅修培养模式。
1.辅修转入相同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已修读课程直接进入到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成绩不可删除。
2.辅修转入不同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已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如存在于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自动转入;如不存在则自动转入主修方案,成绩均不可删除。
3.辅修直接申请双专业双学位的,依照上述双学位报名条件审查,绩点条件、重修门数依照主修培养方案成绩审核。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教务科咨询,电话:58909093/4。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