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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1
点击量:
【申请对象】
经教务处派出的于境内高校交流的学生。
【申请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流学分认定办法》
http://jwc.cupl.edu.cn/info/1078/10650.htm
(请查看“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制度规定)
【特别提示】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分和成绩认定申请,任何时候发现学生提供虚假材料,教务处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所录入的成绩无效。并比照考试违纪处分办法中的弄虚作假、擅自更改成绩单行为进行处理。
【操作指南】
第一步:创建交流学分认定申请
学生应于收到交流学校正式成绩单两周内,于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交流学分认定申请。
1.进入菜单:我的成绩>交流学分认定。学年学期切换为当前所在学期。
2.学生可在该页面按需下载“专业认定模板”和“教师认定模板”。
3.点击“新建”按钮,创建交流学分认定申请。
第二步:填写及提交认定课程
学生应如实准确填写课程信息并一次性完成认定。
1.点击“添加认定课程”填写交流学校课程信息,选择要认定的本校课程。
填写认定课程对应的《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流学分认定办法》认定依据条款号。
3.选择上传附件提交。附件包含交流学校校级官方盖章成绩单、交流学校培养方案电子版或教务系统课程信息截图(并以突出方式标明课程名称及属性)、以及其他依据办法需要提供的材料。课程属性不明的,应额外提交交流学校官方盖章的课程属性证明。
附件只能是压缩包的形式,大小不得超过50M。
第三步:关注审核进度
1.已提交:
2.院系审核通过/不通过:
3.补充材料:
4.教务处审核通过/不通过:
5.成绩已生成(即审核最终通过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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