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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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成绩更正须一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阅后的答卷复印件、论文封皮复印件、成绩记录单等)。
2.学生参加未选课程考试者,该试卷成绩不予登录,教师在试卷袋注明情况即可。
3.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作业、论文、作品等,导致教师漏登成绩者,不予补登。
4.为保证成绩的稳定性和公平性,主观题错判原则上不予更改。
5.更正过程性成绩需提供未经改动的原始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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