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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资讯】关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收本科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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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我校接收本科实习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及培养方案要求完成。

二、人选条件

1、专业及年级:法学专业、优先考虑本科三年级;

2、实习时间:20247月至9月初;

3、能保证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4、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实习待遇

1、提供工作日用餐;

2、每月补助1600元。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202452112:00前与个人简历一并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cupl.edu.cn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姓名】。实习接收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后,教务处将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