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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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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我校接收本科实习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及培养方案要求完成。
二、人选条件
1、专业及年级:法学专业、优先考虑本科三年级;
2、实习时间:2024年7月至9月初;
3、能保证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4、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实习待遇
1、提供工作日用餐;
2、每月补助1600元。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2024年5月21日12:00前与个人简历一并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cupl.edu.cn,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姓名】。实习接收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后,教务处将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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