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我校接收本科实习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及培养方案要求完成。
二、人选条件
1.专业及年级:法学专业在读在校学生、优先考虑本科三年级;
2.实习时间:2025年7月至10月(暑假期间,至少2个月);
3.实习地点:深圳市检察机关(含市检察和各区检察院,具体分配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4.能保证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5.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实习内容与要求
1.深圳检察机关选派优秀业务人员作为实习导师,实习生参与检察辅助工作,可进行课题研究(由实习部门具体安排);
2.实习生可参加检察机关统一组织的特色实习活动;
3.实习正常期满,可出具实习证明或实习鉴定;
4.实习生需遵守深圳检察机关实习管理规定,如遇请假等特殊情况,需向实习管理部门和学校申请,累计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可视情要求实习生提前结束实习,不予发放补贴。
四、实习待遇
1.三餐保障;
2.每月补助1600元;
3.不提供住宿。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于2025年5月30日12:00前与个人简历一并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cupl.edu.cn,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姓名】。实习接收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后,教务处将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