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同学:
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实验课程共9门。学校将为选修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课程的同学安排从昌平校区往返清河永泰庄的班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及班车时间和地点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班车时间 |
班车地点 |
法医DNA分型实验课 |
C27020071 |
相应选课周周末两天早8:00发车,下午16:30返回。 |
昌平校区发车地点为主楼喷泉班车站,永泰庄发车地点为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鉴定楼西侧后屯路东边 |
法医学溺死鉴定实验课 |
C27020041 |
声像资料类鉴定实验课 |
C27020061 |
实验室毒品鉴识课 |
C27020031 |
微量物证鉴定实验课 |
C27020131 |
酒驾证实实验 |
C27020011 |
文件上的秘密 |
C27020051 |
假币与指纹检验实验课 |
C27020151 |
痕迹证据收集鉴定实验课 |
C27020012 |
上课地点:昌平校区格物楼211 |
二、课程调整
因实验室另有工作安排,经向教务处申请批准后,第5周周末上课的《声像资料真伪鉴别》(C27020061-02)调整上课时间至第6周周末(4月8日、9日),请选修该课堂的同学予以注意。如果因时间与本人原有安排冲突,需退选及选修其它实验课程(在有课余量的前提下),请于3月6日(下周一)16:00前至服务中心办理退选、补选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按照学校调休通知进行上课日期的调整。
四、相关要求
所有上课同学均须乘坐班车往返(特殊情形须持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至主楼A401实践教学科请假),上班车即签到,不上车视为缺勤;课程中间不得擅自离课;须严格遵守学校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的其他各项规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刘穆新,电话:58909626。
教 务 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