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推动国内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法学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促进“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校及其他国内法学院校的交流和沟通,特举办2013年首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高校与参赛对象
“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10所高校及若干所受邀国内其他著名法学院校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
二、竞赛组织与承办
2013年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中国政法大学承办。正式竞赛于2013年6月1日、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行。
三、组织与参赛原则
竞赛本着“学校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进行。各参赛代表队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参加竞赛。
四、竞赛报名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校限报一个代表队,每个参赛队由6名队员、1名领队教师、1名指导教师组成。各参赛高校于4月30日前将竞赛报名表和竞赛命题委员会、评审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邮箱qgdxsmnftjs@126.com,纸质版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后通过数码相机拍照、彩色扫描等方式转换成电子版后发送至上述邮箱。
参赛队员限于法学专业本科生,参赛队员的资格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学校负责提供。参赛队员一经秘书处确定,不得更换。
五、竞赛流程
采取抽签小组循环制(首轮)和对抗淘汰制(第二轮)。具体流程见《2013年首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秩序册》。
六、秘书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邮编:102249
联系人:张鹏(电话:010-58909626)
附件:1.2013年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方案.doc
2.首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秩序册.doc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