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创业团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法大发[2012]27号)、《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法大发[2011]9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学期将对2011年、2012年立项的8个创业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创业团队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教务处、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中期审核。
一、上报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记录簿》(未领取此“记录本”的请到学生活动中心110B室领取);
3.有关公开发表论文、成果实物、阶段性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1.各团队将上报材料(其中上报材料中的第1项只提交一份,并且第1项和第3项需要提供电子版)填好后,于2013年9月18日前报送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110B,联系人:徐庆,电话:58909669)。
2. 上述所有电子文档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命名规则:项目序号-负责人姓名。 例如:1张三
各电子文档文件名示例如下:
1张三:中期检查报告
1张三: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成果实物照片
附件: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2011年、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名单.doc
教务处 学生处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