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8 15:52:50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总结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成果,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新项目,学校现启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与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建成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认定

学校组织对各单位已建成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实验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2018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表》(附件1)及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昌平校区主楼A401)。

通过学校评审认定的实验项目,按校级精品课程认定,并予以适当的经费支持。

二、立项建设一批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学校拟立项新建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时请适当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提出的年度规划,填写并提交《2018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昌平校区主楼A401)。

三、相关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综合应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超级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的实验教学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坚持从教学的需求出发,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研发应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注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项目应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虚实结合”、“能实不虚”。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认定和立项建设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刘穆新,电话:58909626,邮箱:syjxzx@cupl.edu.cn

 

附件:1.《2018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表》

2.《2018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立项申报表》 

3.《汇总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5.《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

 

 

                                                                    教务处

                                                                      2018年9月26日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