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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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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9﹞1号)文件要求,现转发相关文件,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909626。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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