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结题和征集2019年项目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我校2019-2020学年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毕设(创业)计划”)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毕设(创业)计划”以“产教协同、结合专业、开放共享”为原则,创新协同育人新机制,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以大学生毕业设计的形式将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将创业实践内容转化为大学生的毕业设计。
二、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6级、2017级本科生。
三、申报要求
1.由一名学生单独申请或由相关专业不超过三名学生组建团队申请;
2.项目应与所学专业相结合,既要符合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又要体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1)项目应在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的前提下,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设计出适当的产品或服务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
(2)还应对实际商业组织运行框架、投入产出、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设计,完善运营、盈利模式,如有可能将其落地实施。
4.鼓励来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中国政法大学校级创业项目以及其他有一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已立项或已获奖创业项目中的优秀项目申报。
四、建设内容
“毕设(创业)计划”是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的一部分,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应配备校内校外各一名指导教师。校内导师应为本专业教师,校外导师应为相关行业企业人士,以毕业设计为载体,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创业计划书是“毕设(创业)计划”的结项成果,即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论文)。一名学生单独申报并撰写的创业计划书应不少于8000字,团队有多名成员拟将此项目作为本人毕业设计者,每多一人,字数应上浮30%,且需在文中注明每部分贡献者。
五、管理机制
1.“毕设(创业)计划”项目按照《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高[2015]11号)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第086号)实施和管理。
2.为促进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毕设(创业)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答辩由创业学院组织、相关学院参与,项目具体实施及日常经费管理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经费支持标准为理工类2万元/项、文科类1万元/项。项目经费来源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才培养共建经费。
六、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加“毕设(创业)计划”的个人或创业团队于6月14日15:30前将开题报告书电子版(附件1)及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到cy@cupl.edu.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开题报告。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版开题报告书到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学校将组织立项评审,从报名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确认为“毕设(创业)计划”支持项目,进入毕业设计环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58909669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