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招生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务管理
考务管理
实践教学
教材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服务
交流培养
实验教学
发布日期:2019-10-09
点击量:
各教学院部: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9〕485号)(链接见附件),我校上报的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有13个入选。
为促进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答辩由创业学院组织、相关学院参与,项目具体实施及日常经费管理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入选的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应立即开展并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工作,并留意财务到账通知,在经费到账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经费报销。在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第086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9〕485号)
http://jw.beijing.gov.cn/gjc/tzgg/201909/t20190924_74526.htm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19年10月9日
上一篇:【转国际法学院】关于选拔学生参加2019年“中国-加勒比国际辩论锦标赛”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教字[2019]第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