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法大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1-12周开展毕业论文答辩阶段的工作。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该阶段各项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如下,请各学院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安排落实:
一、日程安排
答辩工作应于第12周(5月15日)前完成,并于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录入。
二、工作要求
1.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采取网络视频答辩的形式。建议各学院使用腾讯会议、企业微信、钉钉等软件开展答辩工作。学生因网络等原因无法使用视频答辩的,可以向论文答辩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可以采取书面评审的形式,返校后提交书面材料。请各学院至少提前3日进行测试,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2.论文成绩为优秀等级的须参加答辩;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须参加答辩;优秀等级以外的论文,可申请成绩升级答辩;申请辅修专业相应学士学位的,须参加答辩。
3.毕业论文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判定毕业论文成绩及格并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的处理,或判定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给予延期至秋季学期答辩的处理;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至秋季学期或延期一学年答辩的处理。
4.答辩委员会由至少三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5.答辩包括论文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答辩要求。
6.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每位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里,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7.每位答辩委员在学生答辩之后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根据体裁选择相应表格)给学生打分,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秘书计算出每位答辩委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8.全部答辩委员需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总评成绩栏签名。
三、以上所涉及表格见附件,也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项下的“常用下载”中下载。
毕业设计(创业类)答辩工作另行通知。
特别注意,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业类)工作材料中的所有纸质文件,尤其是各项答辩文件,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制作,返校后提交。
附件:毕业论文答辩阶段表格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