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1-04-26 15:20:14  来源:   点击: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第069号),学校将面向2017级本科生开放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具体如下:

1.2017级本科生在线可认定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论坛、创业训练营、其他类型的创新创业学分。

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必须结项才可以申请认定,负责人可以获得2学分,成员可以获得1学分(一人只能申请一次),成绩记录方式为百分制;

②创新论坛:三等奖以上才可以申请认定,第一作者可以获得2学分,第二作者可以获得1学分(一人只能申请一次),成绩记录方式均为“优秀”;

③创业训练营:必须获得结业证书才可以进行认定,可以认领2学分(一人只能申请一次),成绩记录方式为百分制。

④其他类型:学生认定了创新创业项目、创新论坛和创业训练营,就不能申请认定其它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学分;学生认定了其他类型,就不能申请认定创新创业项目、创新论坛和创业训练营的创新创业学分。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5月7日0:00-2020年5 月8 日16:00,请在此时间内在线提交认定申请。学校将在提交申请后1-2个工作日内予以认定,请及时查看认定结果。

3.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附件。

在认定过程中若有系统信息与学生参与项目不一致的地方,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董老师(创新训练项目)   010-58909091

孔老师(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营、其他类型) 010-58909657

陈老师(创新论坛)  010-58909626

值班时间:20215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请各教学院部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附件: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操作手册——学生端

                               教务处、创业学院

                              2021 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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