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及北京市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定于2021年4月至6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组织单位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由校团委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商学院联合主办,青年成长服务中心、商学院学生会承办。
三、参赛组别和要求
(一)赛事组别
大赛初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高教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二)参赛项目团队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三)各赛道分组条件
1.高教主赛道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一)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赛项目要求
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本届大赛将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4。
五、赛程安排
初赛分为报名、选拔以及培训三个阶段。
1.报名阶段(2021年4月起至6月6日24时)
第一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第二步:在通过上述方式报名的同时,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附件4)和创业计划书发送到电子邮箱:xtwfwzx@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参赛组别-第七届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2.选拔阶段(6月7日-6月13日)
(1)校级选拔赛初选:初选采用创业计划书文本审核形式;
(2)校级选拔赛复选:复选采用答辩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培训阶段
组织指导教师对入围北京市复赛项目进行培训。
六、奖励及保障
1.获奖项目学生成员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资助与奖励办法》以及本科生、研究生竞赛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2.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以及学校岗位聘任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报名本次比赛,确实开展相关活动,达到社会实践要求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大青年”——“第二课堂网络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后,经学院团委及校团委审核,可认定为社会实践。
七、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创业团队参赛。参赛相关事项可咨询校团委,校内选拔赛比赛规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 林 乔逸如
联系电话:010-58909202 15010800276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的预通知》
3.《中国政法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4.《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校团委 学生处 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