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及规范管理的通知(京教函〔2019〕693号)、《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和管理实际,从2023年开始,北京市级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将从当年立项的北京市级创新训练项目中选拔产生。
2023年3月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主线,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其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实施原则
(一)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项目课题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实施过程。
(二)自主实践。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自主管理、自主完成项目方案。
(三)重在过程。注重创新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项目内容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实施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创新性研究项目和社会实践项目。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具体包括: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广告、活动)、软件设计以及其他符合计划原则要求的项目。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经费为8000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经费为10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为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申请人应在与导师充分沟通和对项目的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申报书;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申报,团队成员最多为5人,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项目按负责人所在学院划分归属。
三年级学生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即将面临的考研、法考、出国、就业等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申报。
为保证项目质量,参加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同学,不得交叉申报,即不得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也不得同时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曾获得过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或北京市级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之前曾是项目成员,项目结项后,本次可以且只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曾有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终止或有中期检查、结项不合格记录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指导教师须为我校专业教师;项目指导教师本次指导创新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3项(含);已是“市创计划”项目或“国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并且项目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得担任此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曾作为项目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项目有终止或中期检查、结项不合格记录的,两年内不得担任项目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相关领域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士的推荐。
(四)申报项目须根据《学科门类基础代码表(2021年版)》(见附件2)准确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第三页“所属学科”,有三级学科的填写到三级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填写到二级学科。学科归属将作为立项答辩分组的依据。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选题。
选题应体现自主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符合以下几点要求:选题应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现实价值;选题应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适合本科生开展,难度适中,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按期顺利完成,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最佳效益;选题应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以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为主要方式,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链条,有利于取得创新成果。
项目申报。
学生登录我校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jwxt.cupl.edu.cn/eams/localLogin.action,点击实践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线上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3)。
申报材料提交系统时间为2023年3月1日8:00至3月3日12:00。院部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7日12:00。
上传系统的电子版《申报书》为匿名版(见报送要求)、word格式(涉签名处可以录入),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有附件,则粘贴在《申报书》后面,作为一个word文档上传。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不再支持上传。
线下,申请人填写纸质版《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并于2023年3月7日前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
(三)项目初评。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本院项目进行书面初评,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同时,应保证申报项目在形式上符合要求,确定上报项目。
(四)立项评审。教务处于2023年3月下旬组织立项评审,评审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六、报送要求
报送单位为各相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1.报送材料:
《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版4份(3份匿名,1份署名)。
匿名是指电子版《申报书》中隐去指导教师信息:封面“指导教师”处为空;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只填写1000字左右的指导教师意见,其他处为空;3份纸质版《申报书》须与上传系统电子版一致(隐去指导教师信息)。
署名是指纸质版《申报书》中的1份须填写完整。除第八、九两项以外,其他不能为空(含指导教师信息,指导教师签字需其本人亲笔书写)。《申报书》纸质版均应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推荐意见可电脑录入,推荐人签字需推荐专家本人亲笔书写)。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
关于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第四项“经费预算”总额必须为8000元,且须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创新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制订(详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创新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
2.报送时间及地点:
学院教学科研办于2023年3月9日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地点:主楼A401,电话:58909091。
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是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教学方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与指导,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和监督、激励教师投入项目指导,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附件:1.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学科门类基础代码表
3.操作手册
教 务 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