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23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为规范教材选用,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教材有效供应,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办法》(校教字[2006]第014号),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
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选用范围:

(一)教材选用应当坚持选用高水平优质教材的原则,各院、部、所、中心应当优先使用教育部、北京市等立项教材,审定或推荐的优秀教材,包括“马工程”教材、“十二五”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北京市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比如”案例研习课”教材;双语课程原则上应当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适用教材。
    (二)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种教材;因教学改革需要采用不同教材时,应当在小规模范围内进行试点,并将试点书面报告和教材选用的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材选用方式:
   (一)教材由课程主讲人推荐;多人一课的由主讲人集体研究推荐。
   (二)以院、部、所、中心为单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登记表》(附件),凡是
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所开设的本科生课程均须指定一本教材,并按顺序填写选用教材的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号码、获奖或规划级别等信息。
    若课程没有选用教材请务必列出一项该课程参考资料的名称、著(编)者、出版事项及ISBN号码等信息。自编讲义请提供电子版。若课程没有指定教材请在备注栏说明缘由。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登记表》分为专业课教材选用登记表和通识课教材选用登记表(同在一个excel表格里)。专业课教材选用登记表以专业为单位填写,不以教研室(研究所)为单位填写。法学专业课教材选用登记表由各个法学院分头填写,教务处汇总。通识课教材选用登记表以院、部、所、中心为单位集中填写,不以教研室(研究所)为单位填写。
    课程教学对象为2014级新生的,填写《专业课教材登记表》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新生课程”字样。
    三、教学选用要求:

请各院、部、所、中心教务人员于2014年6月14日前将本单位所有教材选用数据及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同时提交纸版一份(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至教务处教材建设科。联系电话:58909098。联系人:朱老师。
   各单位教材选用信息不仅与选课学生息息相关,而且还要写入每学期的《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运行质量报告》,同时上传“
北京高等教育教材信息系统”。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开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教材选用登记表.xls

                        教务处

                        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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