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二周)
时间:2017-05-15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均以匿名方式批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确保禁止任课教师、学院各类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具体评价人的姓名、评分、主观评价等。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至第十一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教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17年5月12日16:00):

一、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情况

听课部门

评价课堂人次

刑事司法学院

2

商学院

7

人文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5

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

96

全    校

118

本学期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组评教工作将于下周五(5月26日)结束,请各学院、教学部管理人员、同行专家等抓紧时间进行听课与评价。

二、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度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评教率

法学院

11423

6420

56.2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8892

10307

54.56%

国际法学院

18909

11979

63.35%

刑事司法学院

16338

9263

56.7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9783

7111

72.69%

商学院

16524

10771

65.18%

人文学院

3887

2090

53.77%

外国语学院

8165

5361

65.66%

社会学院

4181

3172

75.8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76

1203

71.78%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3309

2681

81.02%

全    校

113087

70357

62.21%

学生网上评教将于第十四周周日(6月4日)结束。届时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考试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望各学院教务人员、学生辅导员加强督促。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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