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三周)
时间:2017-05-22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均以匿名方式批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确保禁止任课教师、学院各类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具体评价人的姓名、评分、主观评价等。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至第十三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教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17年5月19日16:00):

一、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度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评教率

法学院

11425

8311

72.74%

民商经济法学院

18901

13320

70.47%

国际法学院

18917

15351

81.15%

刑事司法学院

16344

12858

78.67%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9786

8625

88.14%

商学院

16525

12718

76.96%

人文学院

3887

3056

78.62%

外国语学院

8227

6561

79.75%

社会学院

4183

3670

87.7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77

1418

84.56%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3310

2794

84.41%

全    校

113182

88704

78.37%

学生网上评教将于第十四周周日(6月4日)结束。届时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考试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望各学院教务人员、学生辅导员加强督促。

二、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情况

听课部门

评价课堂人次

刑事司法学院

2

商学院

7

人文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5

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

116

全    校

142

请各学院、教学部管理人员、同行专家等尽快进行听课和评价,特别是尚未进行听课评价的院部应加强督促力度。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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