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05-27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了做好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前十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评选;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奖励及推荐名额

本年度北京市拟评选表彰教学名师80名、青年教学名师40名。

根据市教委要求,我校推荐候选人限额为:教学名师奖2名,青年教学名师奖1名。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二)优先推荐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具体评审条件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和《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

四、校内遴选程序

(一)院部推荐:各二级单位均可推荐2名教师参选(限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学名师各1名)。

(二)学校评审及推荐: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校长办公会对候选人提名名单进行审议并决定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以下材料均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候选人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3);

3.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

4.候选人2016-2017年度承担教学任务课表。

(二)候选人应准备的其他材料(详见市教委通知附件6、7):

1.候选人个人资料;

2.候选人2学时课堂教学录像光盘;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7年6月2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地点:昌平校区主楼A-302,联系电话:58909089,电子邮箱:jwczjk@cupl.edu.cn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 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

2.教学名师奖暨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doc

3.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3.doc

4.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doc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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