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国内名校交换培养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7 14:33:2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内名校优秀的教学资源,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选派本科生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交换培养学习。根据学校与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等5所国内名校的交换培养协议和《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116号),开展交换培养本科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下学期选派到各大学的学生名额分别是山东大学50名、中山大学20名华东师范大学20名、厦门大学20名南开大学20名。派出学生须为2016级或2017级学生。 学校将以上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学生向各学院申请参加交流培养。学习期限一学期,即20192月至20197

各学院学生报名时充分考虑到参与国内名校交流可能对学生个人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合理进行个人的发展规划。

二、交换培养模式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施。在交换学校学习的专业须为同一专业或同为一级学科的专业。除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西班牙语特色人才培养实验班外,全校其它各个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交流。已参加国内名校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三、选派学生应政治合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成绩良好无必修课程重修记录,能能够圆满完成在接受学校的学习任务。

四、各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具体情况自主确定选定办法,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派出学生名额(见附件一)确定本学院派出学生名单,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交教务处。

、各院交教务处材料如下:

1.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候选)及电子版;

2.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派出)及电子版

3.交流培养学生每人交31证件以及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生姓名、专业。各院交材料截止时间:1114日。

六、教务处汇总各院选派的学生名单后,将于1123前后向各学校寄出材料前在教务处公告栏公示。

、有关中山大学5所国内著名大学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色,请同学们登录各个大学的网页查询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办公室:厚德楼305。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58909556;联系人:王景群,联系电话:58909554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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