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停止借用教室的通知
时间:2021-05-21 08:24:24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076)的相关规定,本学期第十四周周一(531日)起,停止借用教室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班会活动。各专业各年级班会、讲座及社团活动等必须安排在531日以前进行。531日以后需要补课、考试、召开诚信考试会议、学院统一安排的党团活动可以继续申请使用教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2021520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