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邀请国际教师开设国际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0-09-29 16:10:08  来源:   点击:

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开设高品质国际课程。

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联合颁布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本学期国际课程线上运行的可行性,教务处经研究决定,春季学期国际教师讲授的国际课程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根据国内外形势如可进行线下教学会另行通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际课程开设要求

1.本次国际课程线上教学原则上不开设新课,仅允许之前已在我校开设过的国际课程再次开课(已有课程号的国际课程),但原计划2020年春季学期已安排的课程因疫情原因取消的除外。

2.为保证教学质量,各教学院部可择优推荐国际课程(特别是对国际教授及课程的政治导向严格把关),原则上每院不超过两门。

3.每门国际课程原则上应当安排32课时(2学分),线上授课采用小班教学模式,一般每个课堂不超过30人。

4.为避免学生选课冲突,开课时间尽量安排在北京时间周六、周日的上午、下午及晚上9点前进行(具体时间段见附件4)。每天每次授课时间不超过四个课时。

5.按学校规定,线上国际课程只能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海外版名voov meeting)平台授课。课后收、发作业以及考试可通过微信、邮箱、学习通灵活进行。

6.请各学院尽快通知相关有意向的国际课程负责老师,并确定课程负责老师尽快联系自己负责的国际教授。

二、申请时间

各教学单位应当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学生人数,在每学期开设一定数量的国际课程,学校科研机构也可以申请开设国际课程。

春季学期国际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20日;夏季学期国际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20日秋季学期国际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20日。请课程负责教师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工作,报到所在开课院系。

三、申请要求及教学管理

课程负责教师将开课师的相关资料填写完整(中英双语)报送至所在开课院系。

教学院(部)组织专业教师组成评议委员会进行一级审核,从课程政治导向、教师开课资质、课程内容专业性、开设必要性等方面对拟申报国际课程进行评议,并将通过审核的国际课程申请相关材料上报给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学校整体政策要求和各院开课情况,组织有关评委对申报课程进行二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学院反馈,确定最终计划开设的国际课程列表。

课程负责教师务必与国际教师沟通,明确所开设国际课程适合的学生层次(包括专业、年级)、必要的先修课程等信息,以提高授课科学性,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各开课单位应当对国际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严格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监督。

四、经费申请

学校为每门国际课程提供4万元课程建设经费。国际课程建设经费可以用于支付国际教师的课时费、往来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助教费等。

经院校二级审核确定开设的国际课程,开课单位组织课程负责老师根据一课一报的原则填写《国际课程预算申请表》。请各开课单位精准预算,合理申报。预算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于课程开设的上一学期末或本学期初统一进行拨款。

五、其他

夏季学期国际课程面向全球高校学生开放,不收取学费。

我校本科生、研究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直接选课。外校学生,应当通过开课单位报名,由开课单位将修读学生的信息统一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结课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和学分证明。

春、秋学期国际课程排课、选课与普通课程时间一致,具体安排请以教务科后续通知为准。

申请开设2021年春季学期国际课程的开课单位,请完成一级审核并填写 《国际课程审核记录表》(附件5)2020年10月25日之前将纸质版《课程负责老师推荐国际课程记录表》(附件2)《国际课程开设申请书》(附件3)《校外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国际课程审核记录表》(附件5)一式一份递交至教务处交流培养科(主楼A405A),同时将其电子版及《国际课程大纲英文版》(附件6)发送至gjkc@cupl.edu.cn。

国际课程相关文件可在附件下载。

若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交流培养科。

联系电话:010-58909686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课程负责老师推荐国际课程记录表

   3.国际课程开设申请书

   4.校外教师信息登记表

   5.国际课程审核记录表

   6.国际课程大纲英文版



教务处

2020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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