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法学专业学生:根据我校根据我校“法学学术精英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工作安排,拟开展报名及选拔笔试工作,现将基本情况通知如下:一、报名与选拔1、有意愿报考“法学学术精英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学生,需填写志愿登记表(扫描文末二维码),情况简介见附件1。2、报名学生需参与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线上学习通答题),通过笔试选拔后参与面试。线上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9:00—12:00。3、报名截止时间...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3年3月9日前交至教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 联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市高教学会大学英语研究分会和北京 市高校外语课程思政联盟定于2023年2—5月,举办北京市2023年大学生...
各院、部、所、中心: 按照学校通识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新设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一、新设通识选修课申请 (一)基本原则 新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 1、有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 2、鼓励引进校外和国外大学课程,其中优先考虑综合性课程、边缘性学科课程、交叉学科课程。 3、鼓励专业教师开设我校本科专业以外的通识选修...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2年10月28日前交至...
各院、部、所、中心:按照学校通识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通识选修课停开、已停开通识选修课复开申请工作。一、停开通识选修课申请1、各开课单位需根据《通识选修课统计表(2022)》(附件1)校对本院通识选修课课程信息;2、校对完成后,需将不再开设的课程相关信息,准确填写进本单位《停开通识选修课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wcjyk301@163.com,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
各二级聘任单位、各位老师:为做好2022年岗位聘任中课堂外教学活动及教学成果认定工作,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教师课堂外教学活动进行统一认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课堂外教学活动认定1.教师的课堂外教学活动认定需在我校“人事系统”中进行填写。2.针对“课堂外教学活动”我单位负责审核《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2019)中附表1-1、1-2中关于本科教学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 3.以下两项涵...
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第五条有关研究所、教研室职责的规定,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当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举办一次学术讲座,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活动开展计划表(见附件),经所属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22年9月28日前交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