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落实“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工作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实习管理工作意见》)以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实践工作意见》)的要求,切实提升我校有组织的实习实践的比例和质量,现要求各院部系统总结当前有组织的实习和实践的经验,并提出下一步优化举措。
有组织的实习和实践是指根据育人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由学院或学校主动对接、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实习和实践机制,例如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实习实践基地或其他合作机制形成实习实践资源,并设立制度化的流程管理体系的实习实践制度。
具体通知如下要求:
一、全面总结实践和专业实习情况
各院部需对照《实习管理工作意见》和《实践工作意见》的核心要求,梳理近三年(2022—2025年)实践和专业实习工作成效与不足,侧重专业实习相关情况,重点涵盖以下方面:
1.专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模式
实习工作的组织机制,院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有组织的集中实习的基本流程和制度,集中实习的学生数量,实习基地建设规模及稳定性(如专业实习基地或签订协议单位的数量、每年接收学生容量等)。分散实习的监管措施及成效。
2.专业实习教学体系建设
制定实习方案的情况,实习方案与专业培养目标的契合度,指导教师配备情况及过程指导记录情况。
3.专业实习学生权益保障机制
学院与实习基地的实习协议规范性、保险购买、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4.实习制度的特色与创新
信息化管理(如实习平台使用)、研究性实习(如围绕特定研究主题进行的实习)等创新实践。
5.有组织的实践情况
有组织的实践机制与流程,实践育人基地建设规模与情况(如实践育人基地的数量、有协议的实践单位的数量及学生每年参与有组织的实践育人的情况)。
6.难点与痛点
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说明当前进行有组织的实习和有组织的实践面临的难点与痛点问题。
二、制定下一步加强有组织实践和实习的具体举措
基于总结结果,各院部需结合专业特色,拟定2025—2026学年有组织的实习与实践工作深化方案,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1.强化顶层设计与责任落实
例如,明确院部党政负责人牵头有组织的实习工作,建立实习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增加有组织实习和实践的比例的具体措施。
2.深化实习基地建设与协同育人
例如,计划新增的专业实习基地、实践基地。
3.创新实习模式与内容设计
例如,根据本专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发具有创新特色的有组织实习模式,例如开展“研究性专业实习”项目:围绕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指导学生带着研究问题进行实习和实践,并形成调研报告或解决方案。
4.完善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
例如,保障学生权益机制,为实习生购买意外险的机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
《XX学院有组织的实践和专业实习工作总结(2022—2025年)》
《XX学院2025—2026学年加强有组织的实践和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2.截止时间及形式:
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7:00前,电子版发送至jwcsjk@cupl.edu.cn。
四、工作支持
拟于9月召开“有组织实践实习质量提升研讨会”,遴选优秀案例推广经验。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以此次总结规划为契机,推动实践和专业实习工作从“量”到“质”的升级,筑牢人才培养实践根基。
附链接:
1.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907/t20190724_392130.html
2.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12/moe_1407/s6870/201201/t20120110_142870.html
教务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