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精神,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落实教育部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调整运行模式后2024年第一批立项项目。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可申请下次结题。
2024年以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结题。
二、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流程
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准备结题报告、结题审批表(附件1)、项目成果清单等,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后在结题审批表中相应位置进行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等,结题审批表留存教务处备案。按照教育部项目专家组要求,项目结题须附资金或软硬件设备到位证明。直接资金须上传由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发票等证明;软硬件资源须上传由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接收/使用证明。
2.企业进行项目验收
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提交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3.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学校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有关企业于2025年11月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
许老师、韩老师,010-58909626。
教务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