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4 08:20:15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精神,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落实教育部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调整运行模式后2024年第一批立项项目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可申请下次结题。

2024年以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结题。

、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流程

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准备结题报告、结题审批表(附件1项目成果清单等,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后在结题审批表中相应位置进行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结题审批表留存教务处备案按照教育部项目专家组要求,项目结题须附资金或软硬件设备到位证明。直接资金须上传由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发票等证明;软硬件资源须上传由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接收/使用证明。

2.企业进行项目验收

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提交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3.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学校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有关企业于202511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

许老师、韩老师,010-58909626。



                                      

教务处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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