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三周)
时间:2024-11-25 19:57:55  来源: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以匿名方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禁止任课教师、学院管理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评价者个人信息。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行至第十三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工作进展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24112518:00):

一、教师评价情况(包括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同行专家)

评价人部门/类别

评价节次

校级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

134

法学院

9

民商经济法学院

1

国际法学院

1

刑事司法学院

1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

商学院

18

人文学院

12

外国语学院

13

法治信息管理学院

4

社会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4

比较法学研究院

1

本学期教师评价将于17周周日(12月29日)结束请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同行专家尽快进行听课与评价,特别是尚未进行听评的院部应加强督促力度。

二、学生评价情况(按学生所在院系)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参评率

法学院

14417

11594

80.42%

民商经济法学院

35369

25548

72.23%

国际法学院

30870

24843

80.48%

刑事司法学院

26381

20001

75.8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1530

9099

78.92%

商学院

15827

12501

78.99%

人文学院

4141

3552

85.78%

外国语学院

7791

6731

86.39%

法治信息管理学院

1965

1161

59.08%

社会学院

4828

3929

81.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663

2213

83.10%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3771

2574

68.26%

纪检监察学院

1110

952

85.77%

本学期学生评价将于第13周周四(11月28日)结束。届时未完成评价学生的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考试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望各学院教务人员、学生辅导员加强督促。

教务处

2024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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