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6 14:11:21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3月16日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入名额(附件1);

3月17日至3月22日学生报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交至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3月23日至3月24日转出学院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只需审核第一学期成绩);

3月25日至3月29日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3月30日转出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申请表》和成绩单);

3月31日教务处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交各接收学院;

4月1日至12日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请各学院提前成立考核专家组); 

4月13日至19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7月11日至12日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更并到转入学院报到。

请各学院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专业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六十六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