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高校毕业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进行2018届毕业本科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届本科毕业生包括:
1.2014级本科生,2016级第二学士学位生,2013级双专业双学位生;
2.推迟至2018年毕业的本科生;
3.符合提前毕业并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将于2018年毕业的本科生。
二、采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日8:00-16:00(12:00-12:30休息)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7室、108室。
三、采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0月19日:
8:00-9:10 法学院(2014级法学实验班)
9:10-11:00 国际法学院
11:00-11:30 社会学院
11:30-12:00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12:30-14:4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4:40-15:30 外国语学院
15:30-16:00 港澳台侨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10月20日:
8:00-9:40 刑事司法学院
9:40-11:10 商学院(本科生)
11:10-11:50 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
11:50-1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30-13:4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3:40-14:00 人文学院
14:00-15:00 2013级双专业双学位(各专业)
15:00-16:00 补拍
四、注意事项
1.拍摄前,毕业生先到108室领取并认真填写"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信息表",要求字迹清楚,身份证号码和学号要求填写准确无误。然后根据各学院顺序去107室拍照。
2.拍照费用每人20元,拍照当天交给图片公司工作人员。
3.在拍照时最好穿有领的上衣,同时应避免穿蓝色上衣(背景是蓝色)。
4.为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希望毕业生能够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拍摄,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应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到教育部指定地址(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电话:010—58691620)进行补拍,周二至周日工作。
教 务 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