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8-23 17:32:49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关于2020年秋开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教学周时间安排不变

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秋季学期教学周仍为2020831日至202118日,共18周。

二、 教学准备

1.线上线下同步备课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坚持“防疫防控、确保质量”原则,采用“线下教学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加强空中课堂、线上课程建设,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任课教师即日起可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教学课堂教学平台” http://3rdsemester.cupl.edu.cn/guide(即“中国政法大学定制版学习通”电脑端同步平台)激活课堂进行教学准备。教学准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资料上传、向学生发布课程修读要求等说明等。

2.摸排课程授课方式

各单位提醒教师依照校历安排及排定的课表到校授课。各学院应“摸排到课、具体到人”统计本单位教师教学方式。涉及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返校上课学生的课程清单由教务处发至各开课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开课单位汇总后于826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线下授课的教师,应尽快联系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汇总于826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三、 教学方式

原则上教师应采取线下教学模式。有选课学生无法返校的课堂,教师应当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模式。即教师根据既定授课时间地点实施线下教学,同时实施线上教学保证未返校选课学生达到同等学习效果。选课学生均无法返校或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下授课的课堂,教师应当采用线上授课模式。

教师因选课学生无法返校的课堂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具体授课方式如下。为了保证授课效果,克服如网络不稳定、学生有时差等困难,线上教学部分建议采取“随堂录屏/录音+学习通平台发布”模式。即教师线下授课时同步进行录音、录屏等方式,课后由教师或教师助手上传至学习通课程平台相应课程空间供选课学生学习。教师亦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其他方式、平台等进行线上线下共同授课。

教务处可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对涉及到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返校学生课堂采取以下协助:技术上协助教师进行课堂同步录屏,进行学习通平台相关功能培训;支持教师配备教师助手,依照学校相关标准发放助理工资。具体工作步骤由教务处通知到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

    四、 教学要求

考虑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所有本科课程均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两手准备”。即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模式,教师均应建设线上课堂且与线下课堂进度保持一致,保证线上课堂建设的完整性,包含与选课学生建立线上课堂联系、上传完整的线下课程资料等。教师建设线上课堂或直接采用线上授课模式,选用教学平台、具体组织课堂形式、教学要求等均参照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科线上教学相关规定执行。教师及主要教学服务管理相关单位具体任务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整体安排、与相关单位协调、为教师提供教学相关协助、突发情况处理等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职责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管理、传达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单位教师开展在线教学研究等工作。

(三)教师职责

1.教师负责做好课堂教学工作、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备课工作。所有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应于首次上课前登录“中国政法大学定制版学习通”并激活相关课程,课堂中有学生因疫情无法返校的,教师应在线联系学生并明确授课方式及教学要求。

2.所课程教师应当依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授课计划,建议采取先讲授理论后安排实践的顺序授课;接待当事人等教学活动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纸质材料往来可采取邮寄等方式收发。

3.教学地点在永泰庄的实验课。教务处安排校车接送选课学生往返昌平校区和永泰庄校区,不可自行往返、中途不得下车。任课教师应当做好学生在永泰庄校区上课期间的防疫指导工作,至永泰庄校区班车停靠点接送学生上下班车。

4. 其他有外出实践、外请专家的课程。教师视防疫具体要求调整授课方式并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不带学生外出上课。

(四)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学信息化服务相关工作。学生处负责协助教学相关信息通知,学生返校情况汇总等工作。后勤保障处负责教学环境设备检查、清扫消杀等工作。

五、 特别提示

1.教学楼开放情况。根据北京市、教育部疫情防控相关规定,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我校昌平校区厚德楼正门(环形阶梯教室对面)封闭,教师可通过其他楼段二层、三层、四层进入。端升楼、明法楼、格物楼、致公楼正门开放,塔楼侧门封闭。

2.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课上如遇学生发热等情况,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室内IP电话或讲台上教学服务电话联系信息办教学服务部,教学服务部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赴现场并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处理。教师因身体情况无法到校上课,应及时通知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视教师具体情况,做出调停课处理。

3.疫情防护相关提示。教师及应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工作,并协助课堂学生做好相关工作,如授课过程中提醒学生开窗通风等。教务处已在各个教师休息室配备消毒纸巾、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品供教师使用。


本通知未尽事宜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周玥,58909093/4



教务处

2020823



版权所有©2013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