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需求,经与开课学院沟通,学校将增开部分课程。具体信息如下:
课程序号 |
课程名称 |
上课周次 |
排课时间 |
课容量 |
选课限制 |
302010013.01 |
民法学原理一:总论 |
4-15 |
周五 1-4节 |
50 |
仅限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选课 |
302010123.01 |
民法学原理三:物权法 |
4-15 |
周三 1-4节 |
50 |
301010012.01 |
法理学导论 |
4-14 |
周四 3-5节 |
50 |
以上课程选课时间为:3月16日(第三周周三)9:00——3月18日(第三周周五)16:00。学生应仔细核对自己的培养方案,按照对应课组的学分要求自行登录综合教学管理系统选课。
请各位同学选课后及时查看课表信息及课程修读要求,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58909554/9556。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