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第6周起将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开始进行2020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报名、2021级学生辅修报名、2017级和2018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注销以及2018级学生辅修注销等相关工作。请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级、2018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注销工作及2018级学生辅修注销工作
(一)申请注销的学生范围
正在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2017级、2018级学生准备终止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以及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2018级学生准备终止辅修学习的。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注销
学生网上注销时间:4月5日(第六周周二)10:00-4月11日(第七周周一)16:00。
相关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并自主选择是否删除已修课程和已选课程。
2.审批
学生提交申请后,教务处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批。4月12日(第七周周二),审批工作结束,学生可上网查询结果。
注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未选择删除的课程将自动转入主修方案中。
(三)毕业事宜
1.2017级和2018级学生注销双专业双学位的,可以申请以第一专业毕业。
2.2018级学生注销双专业双学位的,如果符合2018级相关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要求,可以在线申请以双专业双学位相同专业的辅修形式结业。具体程序如下:
①在规定的注销时间内自行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进入“辅修/双学位注销”界面选择“转辅修”,查阅相关辅修培养方案后保留结业要求的课程成绩完成申请。申请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删除已修课程和已选课程,未选择删除的课程将依据本人培养方案课程情况自动转入相应主修方案或辅修方案中。
②2018级在线办理过双专业双学位转辅修承诺书的学生,需在网上注销时间内办理双专业双学位转辅修相关事宜。若学生未按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双专业双学位转辅修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清退其双专业双学位方案并转为相应的辅修培养方案,双专业双学位方案中的全部成绩将自动转入主修或辅修方案中。
3.2018级学生如果不注销双专业双学位的,学校今年将不上报该学生的毕业数据。2018级辅修学生的毕业审查、结业以及学位授予问题另行通知。
二、2020级学生双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20级学生,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均可获准修读第二专业,即前三学期修满专业课堂教学额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平均绩点在3.0以上(包含3.0),重修课在三门以下(不包含三门)。
学生可以申请报名的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及其他限制见本通知附件1。
(二)毕业及学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额定学分的,可获得同时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在法学、侦查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国际政治学等五个专业内修读双专业的,授予一个法学学士学位;在工商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等两个专业内修读双专业的,授予一个管理学学士学位;其他情形授予与专业相应的两个学士学位。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第九周周一)10:00-4月29日(第九周周五)16:00。学生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2.审批
学生提交申请结束后,教务处对报名进行审批。5月5日(第十周周四),审批工作结束,学生上网查询报名结果。审批通过的同学在其个人培养方案中有主修和双专业双学位两套培养方案。
(四)特殊说明
正在修读辅修的同学,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报名双专业双学位。报名成功后,自动终止辅修专业修读;若报名失败,则恢复辅修培养模式。
1.辅修转入相同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已修读课程直接进入到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成绩不可删除。
2.辅修转入不同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已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如存在于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自动转入;如不存在则自动转为主修方案,成绩均不可删除。
3.辅修直接申请双专业双学位的,依照上述双学位报名条件审查,绩点条件、重修门数依照主修培养方案成绩审核。
三、2021级学生辅修报名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21级学生,符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均可申请修读辅修,即平均绩点在3.0以上,且无重修课程。每位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
学生可以申请报名的辅修专业及其他限制见本通知附件1。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第九周周一)10:00-4月29日(第九周周五)16:00。报名期间学生自行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2.审批
学生报名工作结束后教务处进行审批,5月5日(第十周周四),审批工作结束,学生上网查询报名结果。审批通过的学生在其个人培养方案中有主修和辅修两套培养方案。
(三)特别提示
自2018级(含)起,学生辅修转双专业双学位修读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第5学期(大二第二学期)只予办理辅修转双专业双学位,不予办理辅修注销。辅修注销将于第11学期(大四第二学期)统一办理。
2.辅修转入相同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已修读课程直接进入到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不可删除。
3.辅修转入不同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已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如存在于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自动转入;如不存在则自动转为主修方案,均不可删除。
四、相关制度、工作时间表、报名及注销操作指南详见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教务科咨询,58909093/4。
教 务 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