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试卷阅卷工作和回缴工作注意事项
时间:2016-06-28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一、课程考核原则上应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答题纸。但是,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可以要求学生书写在专用答题纸上(选修课到相应学院领取),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交打印稿。同一课堂的考核形式应统一,不得出现部分学生手写,部分学生打印。

二、提交打印稿须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专用封面(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常用下载),采用A4纸打印装订。

三、平时测评须使用统一规格答题纸(专用答题纸或A4纸),切忌使用手撕小纸片。

四、采用小组报告的,只需提供一份小组报告,但需附上专用封面,一人一张封面,任课老师在封面上的评分区域打分。

五、所有答卷都要装入专用试卷袋(选修课到相应学院领取),试卷袋正面信息须填写完整,背面须让学生写上学号和姓名,并在姓名旁“√”。(打钩的目的是核验学生是否交卷)

六、批阅答卷应使用红色字迹笔,不得使用其他字迹笔和铅笔(红色便于电脑扫描存档)。

七、必修课采用百分制计分,选修课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计分。

八、阅卷时,小题得分标记于题右,大题得分标记于卷左(题号之前)并记入卷面评分区域框内。

九、阅卷记分应统一使用正得分方式,不可使用减分方式记分。卷面大题得分应等于各小题得分之和,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

十、如有平时成绩需填写在学生答卷的评分区域内,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十一、答卷首页评分区域的总成绩应当等于折合后平时成绩与折合后期末成绩之和。

十二、流水作业的,阅卷人需在相应的题号下面签名。研究所应有专人对已阅试卷得分进行核查,并于核查后在试卷袋上签名。独任课程的由任课老师自行核查并签名。

十三、批阅过的试卷如须改动,阅卷人应在改动处签名或盖章。

十四、考完一周内,任课老师将核查无误的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办事指南)。

十五、使用考试系统阅卷的课程无需进行试卷回缴,过程性考核材料可按要求回缴至教务处,亦可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五年。

线下阅卷的任课教师,须到教务处考务科(厚德楼302)办理试卷回缴,由教务处考务科统一归档。国际课程的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须由中方联络教师协助外方教师完成,并按规定回缴试卷材料。

对于因疫情影响参加线上考试的学生答卷,使用考试系统阅卷的课程,无需回缴线上考核材料,任课教师应将已阅答卷上传到教学管理系统,并妥善留存,以备核查。其余线下阅卷课程,须进行试卷回缴,任课教师应将线上考试考生答卷打印,保留阅卷痕迹,一并回缴,在试卷袋考场情况记录栏中注明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姓名及学号。

教师提交成绩之后,即可办理试卷回缴,不得晚于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回缴材料为:

1.已阅答卷原件(务必规范评阅);

2.成绩单(教学管理系统里打印并签字);

3.总成绩分析(教学管理系统打印并签字);

4.试题样卷一份(非考试课程需提供具体的课程考核要求);

5.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论文形式的需提供评分标准);

6.如有过程性成绩,需提供各评定因素的原始记录和相应材料(需使用红色字迹笔评阅),或由任课教师自行保管。

十六、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如确实有误,需要更正,请上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下载《中国政法大学任课教师成绩更改登记表》,经研究所所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阅并签字同意后,与学生答卷(原卷)一并提交考务科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考务科负责更正,并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运行质量报告》中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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