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范围】
英语课组(仅限通用英语和分科英语);
体育课组;
计算机课组。
仅同一课组中的同一层次的课程可以进行重修替代。如英语课组“通用英语EGP”下的《西方主要国家概况》不及格,仅可在修读“通用英语EGP”课组下的其他课程后,方能申请重修替代。
其他同一层次的课程请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在“我的方案-培养方案-体育课组/计算机课组1/计算机课组2/分科英语/通用英语”中查看。
【替代规则】
上述课组中的课程若存在不及格记录,且学生重修修读了同一层次的其他课程,需要在重修课程成绩及格后,及时办理课程替代申请。
课程替代后,后修读的及格课程的成绩会被记入到原不及格课程上,并在分数后标明“重”字样,成绩单中的不及格成绩将被覆盖,但在教学管理系统中仍如实予以记录。
【操作指南】
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点击“我的成绩-重修替代申请-添加申请”;
选择“重修替代课组”、“被替代课程”、“替代课程”并点击提交,等待教务处审批;提交后在教务处审批前仍可取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