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监考守则
时间:2013-04-28 00:00:00  来源:   点击:

一、监考人员应于考前40分钟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该门课程的考试试卷及答题纸。

二、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按要求入座(实行隔列就座),并清理考场(考场座位及周围不应留有考试工具以外的物品,书包等非考试物品集中放置在窗台上或讲台附近);待考生坐定后,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及学生证或身份证,考生与两证照片是否相符。

三、监考人员应按时发放试卷,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后。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允许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以内,不得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巡视员同意方可离开。

五、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答复。

六、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私自调换考场,不准吸烟,不得就座聊天、阅读书籍、报刊。

七、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没收其答卷及作弊材料,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考场记录中详细填写事情经过后报考务科。

八、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收缴试卷,令考生离开考场。如不听劝阻继续答卷者,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九、考生全部交卷后,监考人员应立即清点试卷,核准数目,参加考试的人数必须与试卷份数相同,严防考生不交试卷。

十、监考人员应模范遵守考场守则,不得营私舞弊。违者要按《中国政法大学管理责任事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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