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场规则(2015年1月修订)
时间:2013-04-28 00:00:00  来源:   点击:

中国政法大学考场规则(2015年1月修订)

(校教字【2015】第001号)

一.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并在考试过程中放在桌面上,以备查对。未带上述证件或证件不符,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二.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就座,服从监考人员对座位的调整,闭卷考试时应隔位就座。

四.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和指定的考试资料外,不得随身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各种电子通讯设备(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等物品,如带入考场需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考试开始后如发现上述物品仍放在课桌内、座位旁、身边衣物内及洗手间等,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生在交卷前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的,须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

六.考生在答题前应在答题纸上写明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年级、班级等个人信息。答题一律用黑、蓝色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并注意保持试卷整洁。

七.考生在考场内要自觉维持考场秩序,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方式违纪或作弊。对于扰乱考场秩序、不听监考人员劝阻或违纪作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不发或者收缴考卷,该门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记;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办法》所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该办法处理。

八.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九.考生应按时交卷,任何人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带走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和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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