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落实《中国政法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学院、教务处将于夏季学期联合举办我校第二期创业训练营。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协会承办,北京震宇昌晟互联网中心有限公司、蒲公英之花(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滳慧商学协办。现面向全校招募学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1.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2.参与形式:有创业想法的个人或团队(3-5人)形式参加;
3.参与人数:不超过150人;
注:鼓励2016级本科生通过参加本次创业训练营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其他年级本科生可获得2个任选学分。
二、活动日程
1.开营仪式:7月3日上午;
2.集中授课:7月3日-7月5日;
3.分班授课:7月6日-7月7日;
4.社会调研并提交作业:7月8日-8月31日;
5.结营仪式:9月。
三、活动地点
昌平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课程安排
(一)指导思想
本次创业训练营鼓励学生将创业活动与专业所学相结合,引导学生结合专业所学知识和理论从制度创新、组织形式创新等角度,从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如:法学专业学生可以思考:如何提供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式多元化优质法律服务,如何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商业模式的创新,如何从法律思维角度去思考、探索创新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路径,如何在国家创新创业发展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善用法律手段等等。)
(二)集中授课与分班授课
集中授课和分班授课相结合。前期采用大班集中授课,后期采用小班专题授课。小班分班标准为个人创业方向或创业项目所归属的专业类别。本期创业训练营共分两个小班。分班标准如下:
1.法律服务类:主要指运用法学相关专业所学知识实施的创新创业,如创业方向集中于解决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需要,则归属此类。
2.经济管理类:主要指运用包括经济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所学知识实施的创新创业,如创业方向集中于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则归属此类。
(三)授课师资
校外企业家和校内教师共同授课,以校外企业家授课为主。
(四)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五、课程考核
1.结业成绩分值比重:考勤占30%、结课作业占70%。
每堂课组织记考勤,缺席三堂课,本项不得分;结课作业分个人及团队两种:以个人形式参加创业训练营的,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市场调研报告;以团队形式参加创业训练营的,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创业计划书。具体结课作业要求见附件2。凡结业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创业训练营结业证书,其中本科生还将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或任选学分。
(1)提交结课作业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2)提交结课作业方式:发送邮件到cy@cupl.edu.cn,邮件标题:个人姓名或团队名称+第二期创业训练营结课作业+手机号。
2.结业成果展示
整个创业训练营分为两个小班,每个小班按照个人和团队所占比例产生3-6个候选优秀个人或团队参加学校将于9月份组织的创业训练营结营成果展示。结营展示设置了优秀团队奖和优秀个人奖两个奖项。在结营仪式成果展示中获得优秀团队或优秀个人的,还将获得如下奖励:
(1)优秀团队奖:名额不超过结项展示团队数的三分之一,奖金为每组1000元。团体奖的评选方式是依据各组创业计划书文本、现场项目展示评分选出,颁发优秀团队奖证书。
(2)优秀个人奖:名额不超过结项展示个人数的三分之一,奖金为500元。个人奖的评选方式是依据社会调研报告文本、现场展示评分选出,颁发优秀营员奖证书。
六、报名方式
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第二期创业训练营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6月27日前发送到cy@cupl.edu.cn,邮件标题:个人姓名或团队名称+报名第二期创业训练营+学科归属+手机号,并扫描“法大第二期创业训练营”微信二维码加群或搜索群名称加群(见附件4)。学校将依据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进行调剂。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及创业团队参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立丹;联系电话:58909669。
附件:
报名表.doc
结课作业要求.doc
课程安排.doc
“法大第二期创业训练营”微信二维码.
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