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法大发[2012]2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下学期初将对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校级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项。为规范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一)2012年度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项;
(二)2012年度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
(三)2012年度“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四)2012年度校级创新基金项目。
二、提交材料说明
(一)申请结项的国家级及北京市级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
2.《项目研究论文(调研报告)》:项目组对项目研究内容、方法及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详尽论述,字数要求10000字左右。(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创新项目学生研究论文撰写规范》);
3.《项目研究综述》: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论文》的整合和凝炼,重点在于阐述项目创新点、特色和应用及推广前景等,字数2000字左右;
4.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完成《个人总结》:题目自拟,项目组各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2500—3000字;
5.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成果实物的原件或复印件;
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创新研究过程记录簿》;
7.项目答辩会PPT(5分钟)。
(二)申请结项的校级创新基金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参考附件5):项目组对项目研究内容、方法及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详尽论述,字数要求5000-10000字左右。(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创新项目学生研究论文撰写规范》);
2.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成果实物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有公开发表的请提供,没有发表的无须提供,待发表请在成果中注明发表刊物);
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创新研究过程记录簿》。
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所提交的1-5项纸质材料需提供4份,实物(如有)提供一件;校级项目所提交的1-2项纸质材料只需提供1份,实物(如有)提供一件。
各级别每个项目的所有电子文档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结项材料),各电子文档文件名示例如下:(×××代表负责人姓名)
×××结题报告
×××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研究综述
×××个人总结(各成员姓名)
×××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成果实物照片
×××项目答辩会PPT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应提交项目指导教师审阅,审阅重点是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综合训练的情况,考察学生完成课题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情况,考察学生完成课题过程中的工作量,审核学生是否按照各项规范填写材料等。对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反馈给项目组,以便进行修改。各项目组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后于9月3日(含)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各学院收齐材料后于9月5日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答辩
(一)答辩范围
1.国家级及北京市级项目需参加结项答辩。
2.校级项目无须参加结项答辩。
(二)答辩时间
结项答辩将安排在9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项目所有成员必须参加答辩会。
(三)答辩形式和内容
答辩具体方式由专家组决定,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各项目成员简要汇报本人承担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参加项目过程中在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
(2)专家就与项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以及现场汇报中存在的疑点和错误及应改进的方面等进行提问,同时考察项目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等。
四、项目鉴定与学生成绩评定
结项评审工作结束后,专家组根据指导教师意见、材料审阅意见、答辩情况做出项目鉴定。项目鉴定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
五、项目总结与交流
各学院在项目结题验收后应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研究成果汇集工作,将项目研究成果的文字结题材料(含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学校在此基础上汇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集》,并组织成果展示与交流。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通知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
联系人:董老师,电话:58909091,办公地点:办公楼A401。
附件:
1.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3.项目研究综述
4.项目研究个人总结
5.校级项目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撰写格式(供参考)
6.应结项项目名单
7.××学院2013年9月结项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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