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实验室及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委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院实验室及有关部门按照《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4)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基表3-基表7中相关项目。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各实验室和相关部门可参照2015-2016学年学校基表进行填写,对于相关数据的变化请“突出显示为红色”(各表具体要求见附件3)。
各部门上报数据后,教务处将会同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填报全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录入数据库上报北京市教委。
2.各报表均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3.其中的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由设备所在实验室或管理单位填写。
4.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7年9月15日,报送至昌平校区主楼A401实践教学科。
2.报送基表时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文件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jwcsjk@cupl.edu.cn。
未尽事项请咨询实验教学中心,联系人:刘穆新,电话58909626。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http://gjc.bjedu.gov.cn/tzgg/201709/t20170905_31948.html
2.学校各实验室数据提供单位一览表
附件1:学校各实验室数据提供单位一览表.doc
3.2015-2016年度基表3-基表7(参考)
附件2:2015-2016年度基表3-基表7(参考).rar
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