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通知(校教字[2018]第76号)
时间:2018-10-23 15:59:0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跨学科教研室: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069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045号),创新创业课程是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应鼓励相关开课单位建设并持续推出相当数量的高质量创新创业课程。现将申请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开设学期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

二、课程开设要求

(一)内容要求

各开课单位应积极开设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具有鲜明创新创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

(二)形式要求

除开设传统教学形式的创新创业课程外,学校鼓励各开课单位开设利用慕课、快课、私播课、云课堂等新技术制作的创新创业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三)开课时间要求

通过课程遴选准予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原则上应于所申请学期首次开设,但鉴于部分课程建设周期较长,开课时间可以适当推后,但最晚应于本学年的夏季学期开设。该条也适用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批准的创新创业课程。

三、课程开设提交材料

申请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应由各开课单位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申请书》(附件1)和教学大纲。如因聘请校外实务专家授课产生相关费用,可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经费预算表》(附件2)和《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四、材料提交日期、方式和地点

各开课单位于2018119日(星期五)之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楼A401)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wcsjk@cupl.edu.cn。过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关于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的相关制度和文件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板块进行查询下载。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58909091,办公地点:办公楼A401

 

附件: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申请书.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经费预算表.docx

        附件3: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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