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14:48:54  来源:   点击:

各院、部、所、室、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法大发〔202173号),决定开展第六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教师教学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在编教师15()以上,或在籍本科生50人(含)以上可以书面形式联名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在学校任教满5年(2019831日前入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专任教师(1979831日以后出生)可参评。

担任现职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及曾获得本项奖励的教师不得参评。

(二)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及校规校纪。

2.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教风端正,爱教乐教,无私奉献,关爱学生。

3.近五年年度考核及近一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所任课程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秀。

4.注重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家国情怀。

5.教学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及时把教学改革以及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对同类课程的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三、材料提交

参评教师填写《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推荐表》(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汇总表》(附件4)。

请各二级单位/联名推荐代表于2024530前将上述材料的word/excel版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邮件主题为“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二级单位/联名推荐代表姓名”,无需提交纸质版。

邮箱:jwczjk@cupl.edu.cn

电话:58909089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法大发〔202173号)

2.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4.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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